農場改善計劃
目 的 在基金下設立農場改善計劃(計劃),透過直接向農民提供資助金購買小型農耕機器和工具,以協助他們採用現代化耕作工具及設施,從而提升其生產力和營運效率。由2023年2月28日起,計劃分為個人申請及團體申請。
申 請 資 格(個人申請)
資 助 金 額 (個人申請) 有關資助會以發還款項形式發放,金額不多於有關的工具或物料費用的90%,即成功獲批資助的申請者須至少承擔有關費用的10%。每名合資格申請者連同其配偶就其擁有的一個生產單位,可申請用以購置農場設備或物料的資助上限為5萬元。如該合資格申請者連同其配偶擁有多於一個生產單位,共可申請兩筆資助,每筆上限為5萬元,即其資助上限增加至10萬元,資助可用於其所有生產單位。 就有關詳情,請參閱《農場改善計劃(個人申請)申請須知》及《農場改善計劃(個人申請)申請表格》。
申請資格(團體申請) 合資格申請機構可透過申請資助,為合資格參與項目的農民(參與項目人士)購置基金就項目所擬備的核准清單上之農業設備或物料,以改善生產或推動可持續發展。就有關詳情,請參閱《農場改善計劃(團體申請)申請須知》及《農場改善計劃(團體申請)申請表格》。
農 用 機 械 / 設 備 供 應 商 申 請 人 可 自 行 選 購 農 用 機 械 設 備 , 以 下 列 舉 部 份 供 應 商 名 單 , 以 作 參 考 之 用 , 而 本 名 單 所 包 括 的 機 構 , 並 不 代 表 為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所 認 可 或 推 薦 的 供 應 商 。 農 用 機 械 供 應 商 / 維 修 商 如 需 要 修 改 資 料 或 願 意 加 入 參 考 名 單 , 請 聯 絡 漁 農 自 然 護 理 署 植 物 保 護 組 , 電 話 : 2679 4354 / 2670 1161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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