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/04/23
跳至内容

保 護 郊 野 , 防 止 山 火

保 護 郊 野    防 止 山 火

主 要 山 火 的 起 因

小 心 焚 燒 冥 鏹 香 燭

小 心 焚 燒 冥 鏹 香 燭

山 火 帶 來 的 災 害
山 火 帶 來 的 災 害
  • 掃 墓 人 士 焚 燒 冥 鏹 香 燭 後 未 有 將 火 種 完 全 熄 滅 。
  • 在 非 指 定 位 置 燒 烤 或 煮 食 。
  • 農 友 焚 燒 田 草 或 村 民 在 山 邊 田 野 燒 除 雜 草 垃 圾 時 火 勢 失 控  


為 何 會 發 生 山 火


山 火 最 常 發 生 於 秋 冬 兩 季 , 基 於 香 港 此 時 雨 水 稀 少 , 濕 度 較 低 , 郊 區 植 物 非 常 乾 旱 。 而 每 年 的 雨 季 , 野 草 生 長 迅 速 , 增 加 燃 料 , 導 致 日 後 山 火 更 易 發 生 。 雖 然 山 火 或 可 自 然 引 發 , 但 大 部 分 卻 由 人 為 疏 忽 引 起 。


山 火 帶 來 的 災 害


在 本 港 , 山 火 是 大 自 然 敵 人 , 會 破 壞 美 好 的 自 然 生 態 環 境 ; 焚 毀 林 木 , 使 野 生 動 物 喪 命 或 無 處 棲 身 。 山 火 燒 掉 草 木 後 , 可 導 致 土 壤 侵 蝕 , 而 且 會 直 接 威 脅 人 們 的 生 命 財 產 。

掃 墓 時 節 的 山 火 最 為 頻 密 , 如 重 陽 節 一 天 之 內 便 會 多 至 120宗 。

2004年 12月 在 八 仙 嶺 郊 野 公 園 發 生 的 一 宗 山 火 , 燃 燒 了 34小 時 方 被 撲 滅 , 波 及 的 面 積 達 105公 頃 , 燒 毀 樹 木 11 000株 。

多 年 來 因 應 市 民 對 山 火 的 認 識 和 防 止 山 火 意 識 的 提 高 , 在 郊 野 公 園 發 生 的 山 火 已 由 八 十 年 代 每 年 約 300宗 減 至 近 二 十 年 平 均 每 年 約 30 宗 , 但 我 們 大 家 仍 需 協 力 提 高 警 惕 防 止 山 火 發 生 。


山 火 撲 救

山 火 撲 救

山 火 撲 救  

政 府 飛 行 服 務 隊
政 府 飛 行 服 務 隊

在 每 年 10月 至 翌 年 4月 的 山 火 頻 繁 季 節 , 漁 農 自 然 護 理 署 滅 火 隊 都 會 24小 時 駐 守 郊 野 公 園 管 理 站 , 輪 值 負 責 監 察 及 滅 火 的 工 作 。 如 不 幸 發 生 山 火 , 他 們 會 即 時 利 用 火 拍 及 背 泵 , 執 行 滅 火 行 動 。

 

 

如 有 需 要 , 消 防 處 及 民 安 隊 會 到 場 增 援 , 政 府 飛 行 服 務 隊 亦 會 出 動 , 投 擲 「 水 彈 」 , 淋 水 熄 滅 山 火 , 同 時 協 助 偵 察 山 火 情 形 及 運 載 滅 火 隊 員 至 偏 遠 地 方 。


郊 野 公 園 防 止 山 火 的 工 作
漁 農 自 然 護 理 署 已 在 指 定 郊 遊 地 點 設 置 燒 烤 爐 , 減 低 郊 遊 人 士 隨 處 燒 烤 引 發 山 火 的 機 會 。 在 很 多 郊 野 公 園 也 設 有 防 火 界 、 儲 水 缸 、 瞭 望 台 及 其 他 設 施 , 有 關 人 員 亦 會 在 植 林 區 內 進 行 除 草 及 修 剪 枝 葉 , 避 免 火 勢 蔓 延 。

政 府 多 年 來 透 過 傳 媒 及 、 學 校 、 鄉 村 訪 問 , 宣 傳 單 張 、 海 報 及 宣 傳 品 等 , 加 深 公 眾 對 防 止 山 火 的 認 識 。

鑒 於 山 火 時 常 於 乾 燥 季 節 發 生 , 漁 農 自 然 護 理 署 在 郊 野 公 園 設 置 「 火 災 危 險 警 告 」 牌 提 醒 郊 遊 人 士 , 注 意 發 生 山 火 的 危 險 程 度 。

市 民 在 郊 遊 前 應 留 意 由 天 文 台 透 過 電 視 或 電 台 公 報 發 出 的 「 火 災 危 險 」 訊 號 :

黃 色 表 示 火 災 危 險 性 頗 高

「 火 災 危 險 」 訊 號

「 火 災 危 險 」 訊 號  

防 止 山 火 , 保 護 林 木
防 止 山 火 , 保 護 林 木

 

紅 色 表 示 火 災 危 險 性 極 高

請 各 郊 遊 人 士 提 高 警 覺 !

 

在 郊 野 地 區 , 郊 遊 人 士 應 在 指 定 地 點 生 火 , 隨 意 生 火 , 可 被 檢 控
法 例 與 執 行

《 林 區 及 郊 區 條 例 》 (香 港 法 例 第 96章 )
《 郊 野 公 園 及 特 別 地 區 規 例 》 (香 港 法 例 第 208A章 )
違 者 可 被 檢 控 罰 款 可 高 達 25 000 元 及 監 禁 1 年

 

你 可 如 何 防 止 山 火 ?

  • 只 在 指 定 地 點 生 火 。
  • 切 勿 在 郊 區 拋 棄 可 能 未 完 全 熄 滅 的 火 柴 或 煙 蒂 。
  • 不 應 燃 放 孔 明 燈 , 它 們 會 燒 毀 樹 木 , 危 及 人 命 財 產 。
    掃 墓 時 , 在 燃 點 香 燭 冥 鏹 前 先 將 四 周 雜 草 清 除 , 並 用 化 寶 盆 焚 燒 冥 鏹 。
  • 切 勿 焚 燒 垃 圾 或 田 草 。
  • 當 「 火 災 危 險 警 告 訊 號 」 是 黃 色 或 紅 色 時 , 表 示 發 生 火 警 的 危 險 性 頗 高 或 極 高 , 應 特 別 提 高 警 覺 。
  • 如 遇 山 火 , 保 持 冷 靜 , 並 立 刻 遠 離 現 場 , 致 電 999告 知 有 關 單 位 。


如 遇 山 火 , 怎 樣 應 變 及 逃 生 ?

  • 應 保 持 鎮 定 , 切 勿 驚 慌 。
  • 切 勿 試 圖 撲 滅 山 火 。 除 非 山 火 的 範 圍 很 小 , 並 確 實 你 自 己 處 於 安 全 的 地 方 或 已 有 可 逃 生 的 路 徑 。
  • 觀 察 山 火 的 蔓 延 方 向 。
  • 避 免 與 山 火 蔓 延 的 同 一 方 向 走 避 。
  • 切 勿 往 山 上 走 , 除 了 較 消 耗 體 力 外 , 這 是 因 為 山 火 順 風 向 上 蔓 延 的 速 度 較 快 。 應 儘 量 向 橫 走 避 , 遠 離 火 場 。
  • 選 擇 現 有 的 小 徑 逃 生 會 比 較 容 易 、 快 捷 及 較 為 安 全 。
    選 擇 走 向 較 少 植 被 的 地 方 。
    切 勿 走 進 草 叢 或 密 林 , 因 山 火 在 這 地 方 會 蔓 延 較 快 , 熱 力 也 較 高 。
    在 無 路 可 逃 及 極 度 危 險 而 沒 其 他 方 法 的 情 況 下 , 可 先 弄 濕 衣 物 包 蓋 身 體 作 掩 護 , 然 後 逃 進 已 焚 燒 過 的 地 方 , 這 樣 可 減 輕 受 傷 的 機 會 。
上 一 頁   返 回 頁 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