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 狗 隻 發 牌 時 , 為 證 明 狗 隻 已 接 種 疫 苗 及 為 識 別 起 見 , 狗 隻 會 被 植 入 微 型 晶 片 ( 第 421A 章 《 狂 犬 病 規 例 》 附 表 3 所 述 的 器 物 ) 。
( 註 : 跟 據 發 給 許 可 證 持 有 人 之 條 款 , 進 口 的 貓 狗 必 須 於 抵 港 前 已 植 入 鑑 別 該 動 物 用 的 微 型 晶 片 , 而 附 同 的 動 物 健 康 證 明 書 上 所 登 記 的 微 型 晶 片 , 兩 者 必 須 吻 合 。 如 已 植 入 狗 隻 的 微 型 晶 片 有 別 於 香 港 所 用 的 型 號 ( AVID 加 密 應 答 器 所 顯 示 的 辯 識 碼 格 式 須 由 英 文 字 母 及 數 目 字 組 成 為 AVID*XXX*XXX*XXX ) , 則 該 狗 隻 抵 達 香 港 後 須 另 行 植 入 微 型 晶 片 , 而 費 用 由 持 證 人 或 其 代 理 支 付 。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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